检查首页没有悬挂备案编号的网站,将处1万以下罚款
检查首页没有悬挂备案编号的网站,将处1万以下罚款
大家注意了,工信部的网址不是2年前的,现在已经有变化,检查自己的网站下面悬挂的,是否还是旧网址,旧网址已经打不开了。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如果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请您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链接须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若未及时整改,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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