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9年,网迷最值得对向外人说的一件事:“我今日接收一千封邮件”。当时互联网还刚刚开始,能够收发电邮就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那时许多人在展望,未来可以通过发电邮来跟客户做生意,那是多酷的事情。
放在18年后的今天,你多久没有发过电邮了?你是无法理解当时网迷的心情,每天接收个邮件也是已经一个达人级别的人物了。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一个人,一定会十分的羡慕,因为你感觉外面还有一个世界,但你与那个世界是脱节的。
在1999年,有一个网迷牛人等级的人物,就是那个宣传每天收到千封电邮的人——多伦多大学教授史蒂夫曼。
他是怎样让世界疯狂的:
他戴着一个有荧光屏功能的特制眼镜,腰绑着电脑,边走边接收电子邮件。
他被称为“走动的网民”,还建立一个网站,教人怎么自设“穿戴型电脑”。
他这些类似疯狂的事情只有实现几个功能:
1、可以收发邮件
2、可以拍照图片
3、可以移动操作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发笑,整天背着一个电脑到底累不累啊?但对已经是网迷的来说,这点辛苦能算得点什么,快乐总比这种辛苦多,因为时时会有意外不到的惊喜,内心的兴奋怕是没一个人会拒绝的。
但是背电脑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比如对视力的影响,由于经常移动,对眼部的消耗太大了,视力衰退是必须面对的事实。
比如对脑部的伤害,也无法不去正视,往往造成头脑注意力不集中,神经衰弱等病症,又让人陷入痛苦之中。
比如手,比如腰,这是作一个网迷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个伤害必须自己来承受,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显然,今天的人会觉得好笑。确实如此,我看到这一幕时,就觉得让乔布斯给网迷掌脸了,只需要一部5.5寸的手机就可以实现了人们一直想要的功能,而且把对个人的伤害减低近似于零。
对手机辐射这件事一直有争议,但是与当年疯狂的史蒂夫曼来说,这点辐射能算得点什么?这也是手机商最不愿意花时间去多谈论的问题。
如果你是一个网迷,想每天保持联网,在1999年你先得花上万元来购买一台电脑,而且每天背着电脑来实现移动化。如果你没有疯狂到这个地步,也只能做一个观望者了。
如果你是“低头族”,一定能理解这不是疯狂,而是我们不在一个圈子里。
2007年,当乔布斯带着第一代的iphone面世时,网迷们已经丢掉了笨重的电脑,转为智能手机时代第一批网迷了。
而当年的史蒂夫曼,也成为数字眼镜教父了。这或许将是代替智能手机下一波网迷的极品神器。(来松健/文)